首頁 關於我們  中國個人所得税

中國個人所得税

1. 電子信息技術

項目 納稅義務人種類 納稅範圍
在中國大陸境內有住所 居民納稅義務人 就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及境外之所得,繳納所得稅
在中國大陸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滿一年 居民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大陸境內無住所 且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 未滿一年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就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之所 得,繳納所得稅
在中國大陸境內無住所 且不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就來源於中國大陸境內之所 得,繳納所得稅


2. 生物與新醫藥技術

項目 中國大陸地區
申報單位 個人
申報截止日 按月計徵,次月七日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採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及財政部確定之其他行業)分月預繳,按年計算年度終了30日內按12個月平均計算。境外所得於年度終了30日繳入國庫。
課稅年度起訖 1/1~12/31
稅制類別
  • 分類所得稅制。
  • 納稅義務人應按取得之工資薪津、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財產轉讓所得、租賃所得等各項所得分類按其個別適用之稅率計算申報。
稅率
  • 工資、薪津:5~45%。
  • 個體戶生產經營及承包經營及承租經營:5~35%。
  • 稿酬所得:20%(再按應納稅額減徵30%),實際稅率為14%。
  • 勞務報酬:20~40%(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者,可另外加成徵收)。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20%。
應扣繳所得 工資、薪津、個體戶生產經營及承包經營及承租經營、稿酬所得、利息、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
有無採行預繳制 個體戶工商生產、經營所得,及特定行業係按年計算,分月預繳。
免辦理結算申報之情況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