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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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歐洲内陸國家,為中立國

政治及經濟狀態

瑞士以輕工業及金融業為主 瑞士為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 瑞士著名的私人財富管理銀行及穩密性制度

國家語言

德語、法語及義大利

司法體系

為英系普通法系
設立註冊瑞士公司
公司型態 瑞士有限责任公司(GmbH)
公司名稱 以GmbH結尾
資本額 最低為CHF 20,000(GmbH)
股票 每股面額CHF 100(GmbH)
股票編號 沒有限制
註冊代理機構/祕書
註冊辦公地址 必須
資訊公開 必須
股東人數 最少1人
董事人數 最少1人(當地董事1人)
股東身份公開 無
董事身份公開 必須
營運限制 無限制
租税類別 聯邦、州及市地方三級税制
財務報表編製 必須
税務申報表 必須
年度公司帳戶申報 無須
年度報表申報 必須
會計帳務 必須
設立費用 € 7,500以上
管理年費 € 7,500以上
註冊瑞士公司
概況
瑞士位於中歐,與奧地利、義大利、法國和德國等國包圍。瑞士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分為26個州,其首都為伯而尼,但蘇黎世是其主要城市。總面積約15,940平方公里。瑞士是一個多語語言國家,官方語言有四種。74%人口操德語;20.2%人口操法語4.1%人口操義大利語;GRAUBUNDEN州三分之一人口操羅曼什語。然而專業和商界廣泛使用英語。瑞士人口約七百萬。
 
除已委託聯邦政府的事務外,各州行使政府權力,但聯邦政府仍然有一定的權力,例如締約、結盟、控制外貿。瑞士全國政府由掌管行政的聯邦政務委員會、有立法權的聯邦聯邦議會及聯邦仲裁院組成。某些法律須先經人民批准方可由立法院通過。
各州決定自己的稅務,其中有些州的稅率甚為優惠,市政的稅務因應各市鎮而有所不同。瑞士已與一些國家制訂雙種稅收條約,其中包括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及丹麥等。
 
瑞士公司特點
公司法例源自瑞士民法。
 
註冊成立瑞士有兩種最廣泛使用的公司:
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AG/SA)及有限責任公司(GESELISCHAFTMIT   DESCHRANKTER   HAFTUNG   GMBH/SARL/SRL)。
 
註冊成立瑞士股份公司的要求是:
- 最少須有三名股東,允許有匿名股東。
- 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必須是居住在瑞士的瑞士公民。如有多於一名董事,其中佔大多數為瑞士公民。
- 董事和股東會議須在瑞士召開。
- 法律規定每年進行獨立的審計,且須保持財政帳目。
- 最低法定股本,發行並已繳足,為100,000瑞士法郎,而每股最低面值為100瑞士法郎。註冊成立時須支付3%資本稅。
- 派發股息時須繳付35%預扣稅,但可就雙重稅收條約發回。各州稅率不同,由11%至35%不等。
 
註冊成立瑞士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如下:
- 這種公司沒有股份,資本主的資本需要登記在商業登記註冊。如需匿名,准許用匿名股東。
- 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必須是居住在瑞士的瑞公民。職有多於一名董事,其中佔大多數應為瑞士公民。
- 法定資本必須有二萬瑞士法郎,並全部繳足。
 
保密
註冊瑞士公司無須披露實益擁有的資料.除非涉及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否則,無須披露銀行帳戶資料。
 
資金流動
註冊瑞士公司豁免外匯管制。
 
公司條件
名稱:股份公司在名稱含有家族姓氏時方須在名稱中加上「股份公司」(AG/SA)的稱號。名字查詢可在24/48小時內完成。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必須加上「有限責任公司」(GMBH/SARL/SRL)的字眼。
 
公司名稱不可與已註冊的企業相同。名稱須準確指明公司的目的,不可有誤導成份,而且不可造反公民利益。家族姓氏一般只在有此姓氏的人士當股東或與公司有密切聯繫時方可使用。某些名稱須經同意或批准。全國、地區或區域性的名稱唯有經聯邦商業登記處特別批准後方可使用,例如「瑞士」、「歐洲」、「國際」、「蘇黎世」等詞語。除非沒有誤導成份,否則,使用非其註冊名稱的負責人會被罰款。凡使用未經註冊的名稱意同欺騙者,其負責人會被監禁或罰款。如註冊的名稱與已經註冊的名稱相似,先註冊者如能表明有混淆的危險,可要求更改新註冊的名稱。
 
認股人
股份公司成立時最少須有三名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則至少須有二名配額持有人(配額持有人相當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不准發行股份,配額登記需列明配額持有人及他們佔公司資本總額之部分,即配額)。
 
資本/股份
股份公司在註冊成立時已獲接納的股份數或價值最少為100,000瑞士法郎。股份面值必須至少為10瑞士法郎。註冊資本必須繳足50,000瑞士法郎或其中的20%,以兩者中較大者為準。允許有不記名股票,但不准發無面值的股份。
特別投票權可以由股份的結構產生.不同面值的股票必須保持相同的投票權.面值大的股份的面值不得超過其他股份面值之十倍,而某些決定則必須按資本額投票.無投票權的股份僅可以參與證的形式發出,參與證需列明面值,因為瑞士法律不承認無面值之權益。
 
有限責任公司在註冊成立時的配額價值最少為20,000瑞士法郎。註冊資本之50%必須繳足。
 
註冊辦事處/代理人
瑞士註冊的公司必須在其所成立的州份中維持一個註冊辦事處,但無須有註冊代理人。
 
董事
股份公司董事人數最少須有一名,但沒有上限。董事會必須至少有一名成員為瑞士居民而其大多數成員為居住在瑞士的國民。如公司為控股公司,而其大多數資產是在國外,瑞士聯邦政務委員會可就國籍的規定允許有例外的情況。沒有規定會議的地點。
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最少有一名總經理,但沒有上限。經理中至少須有一名為瑞士居民。不准有公司團體為董事,但允許使用代名人董事。
對於董事會會議的地點和次數沒有強制性的規則,但是不舉行會議可能會觸犯其公司董事須盡職責規定。董事會擁有管理權,並可將全部或部分權力委託給董事經理或經理。
 
股東名冊
法定記錄和名冊勿須存放在公司註冊辦事處。
 
簿冊、記錄及印章
股份登記冊必須存放在公司註冊辦事處。公司無需有印章。公司須有帳目但不必呈交,也勿須呈交週年申報表。董事會成員的姓名、任何其他獲授權職員的簽署權力,核數師、股東及資本,均須在公司註冊處存檔。
 
稅務
聯邦稅率並不因公司類型而有所分別。所有公司都必須就利潤和總資本(股東權益)繳稅。聯邦科約為利得的3.63 %至9.8%不等,因權益報酬率而。在計算某一年度的應課稅利潤時,上一年度的稅項可作為可扣減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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